Q:前幾天,我沒有經過孩子的同意,就把他的水喝掉了,當他知道後很生氣地打了我一下,我起初很憤怒,一直罵孩子不應該打人,但是孩子的肢體很僵硬,也不願意向我道歉。後來我意識到我有錯在先,所以先跟孩子道歉說我不應該擅自把他的水喝掉,他就變得很柔軟主動來抱我,我最後也告訴我願意原諒他。請問這樣做是不是就是對孩子有同理心呢?

 A:這事件有3個面向要處理

1.是有關尊重,對孩子物權的尊重,從小開始,你懂得尊重他,就是帶給孩子學習尊重的課題。

2.對孩子的感受也需要有同理心,同理心是每個父母都要努力學習的功課。同理是進入孩子的感覺情緒裡,孩子情緒被梳理了他就能真實面對錯誤。

3.每一個家庭也應該有明確家規,訂下甚麼是不被允許的行為。

如同聖經中的十誡。 未訂下家規的話,此時,可以堅定地告訴孩子:「不論如何不舒服,打人就是不對的行為」。否則下次孩子很容易會再因為生氣而動手打人。

同時,我們應該要教導孩子如何正確表達抒發憤怒的情緒,生氣的情緒不應該被壓抑,而是要用健康的方式表達出來。孩子還在學習如何面對處理階段,我們要教導孩子建立健康的界限,試著講出心理的感受。常常可以進行角色模擬,孩子更具體學習到怎麼說怎麼做怎麼因應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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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遇到孩子頂嘴或是說一些負面的話要怎麼處理?

A:持續給予愛。

  1. 多關注孩子好的行為,忽略他的負面行為。多看孩子的優點,看他身上「有的」及「做到」的行為。
  2. 善用鼓勵。鼓勵的原則--真誠專注對焦,傳遞激勵肯定的話語或肢體。

**再次提醒:在行爲、品格、特質等,注意你要的、期待的,减少關注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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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『管教與懲罰到底有什麼不同?』

 A:正面的管教是跟孩子溝通,告訴孩子這是不對的,用你的生命去教導他

給孩子的是帶情感地具體表述,一個擁抱,一種打從心裡的欣賞鼓勵。

在孩子早期的生命,不需要馬上就用到那麼強烈的律法,但是,有一種律在我們的家裡可行不可行?現在是在培養建立價值觀的階段,就是說你還是要教導他很多為什麼不能做的理由。我們說讓孩子有道德感,需要道德理由。為什麼你不能這麼做的理由要說出來,不要用我的權威說:「這樣就是不對的,做錯了就是要接受處罰。」那孩子只知道被處罰、剝奪、被打很痛,處罰很不舒服,但是他有沒有辦法清楚的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?他可能還是模模糊糊的,管教比較像是防範未然,坐下來好好跟孩子談,懲罰並沒有留下多少練習的空間,好像你的生命就是在遵守律法,可是並不知道為什麼要那麼做,但是當下一次道德理由很薄弱的時候,她就會重複犯錯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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